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权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与隶属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按照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相互地位,可以把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权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等的,没有相互隶属的关系,比如民法关系,规定商品房销售时,企业和买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类法律关系主要是指物业管理民事法律关系。另一类是隶属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相互隶属的,一方服从于另一方的,比如行政法关系,城市新建住宅区管理办法规定房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的管理工作;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区管理有关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这一类法律关系主要是指物业管理行政法律关系。
二一般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和具体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按照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具体化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和具体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一般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点在于,该关系的主体是不具体的个人社会组织或家机关,如宪法第13条规定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的所有权。这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一切取得华人民和籍的拥有公民权的人,而并没有具体化为哪一个人,所有我公民的合法的房屋所有权都受到家的保护,它是一种一切人对一切人的关系,即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占损毁其他公民的房屋。同时,一般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生不需要特殊的事实,只要求籍,因此它是与物业管理法律规范同时存在的,是一个家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法律地位的固定化形式。具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特点在于,该关系的主体是具体的或者一方是具体的,或者双方都是具体的,该关系的生不但要有物业管理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有具体事实的发生。比如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出租人与承租人都是具体的,该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生,不但要依据和城市的有关规定,还必须有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的事实的存在,否则该法律关系不能建立起。
三绝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和相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具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依据主体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可以划分为绝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和相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绝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权利人是具体的,而另一方义人则是除了权利人之外的所有的人,这种法律关系以一个人对其他一切人的形式表现出。绝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最典型的是房屋所有权关系,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具体的,而义人则是不具体的一切人,他们都有义不得侵犯权利人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相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无论权利人还是义人都是具体的,这种法律关系则以个人对个人的形式表现出。相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最典型的形式是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债权关系,买卖双方互为债权债人。债权人某一个具体的购房人业主享有请求债人开发商将约定的房屋按时交付的权利,债人开发商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债权人开发商享有请求债人购房人业主按约支付价款的权利,债人购房人业主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在上述债权关系,债权人与债人都是具体的,而且债权人享受的权利依赖于债人承担自己的义,否则债权人的权利也不可能得到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