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示承认与默示承认
1.明示承认的方法有
1由承认通过照会函电等正式通知被承认者
2006年6月4日,黑山和外长米奥德拉格·弗拉霍维奇致信李肇星外长,寻求承认黑山为主权家。部长李肇星14日复信黑山和外长米奥德拉格·弗拉霍维奇,表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承认黑山和,并强调方愿在基础上发展同黑山和的友好合作关系。115
2承认与被承认者同签订的条约明文表示承认
1783年9月3日美与英在巴黎签订美英和约第一条英王陛下承认合众为自由自主和独立的家。116
德在凡尔赛和约第八十一条德承认之完全独立。第八十七条德承认波兰之完全独立。117奥地利在对日尔曼和约第四十六条奥地利承认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之完全独立。第五十三条奥地利承认捷克斯洛伐克之完全独立。118
3数个承认签订的条约明文表示承认
英法俄在1830年签订的关于希腊独立的议定书第一条希腊应成为一个独立家,并应享有完全独立所含有的一切行政和商业方面的权利。119英法俄德奥等在1878年签订的柏林条约第三十四条各缔约承认塞尔维亚大公的独立。第四十三条各缔约承认罗马尼亚的独立。120
2.默示承认的方法有
1承认与被承认者缔结重要的双边条约
1778年2月6日,法与美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和同盟条约。这标志着法对美的承认。承认与被承认者为有限的目的缔结的双边协定不构成承认。1920年2月12日签订英俄两政府关于交换战俘的协定。但英外交部1920年11月明确表示英从没有以任何方式正式承认政府。1211955年9月,美两在日内瓦举行大使级会谈,就双方民回问题达成协议,并发表美两大使协议的声明。但1957年美卿杜勒斯在演说表示我们一直没有对政权给予外交上的承认122。
2承认与被承认者建立或维持
学者柳炳华说最明确的默示承认方式是相互建立外交关系。123英没有给予纳米比亚的家地位以正式承认,但是在1990年3月与纳米比亚建立的外交关系表明承认是默示的。124
1930年墨西哥外长埃斯特拉达称给予承认意味着对外的内政的判断,是对该家的侮辱,墨西哥政府今后将只限于决定是否与某外维持外交关系,而不对该政府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实际上,决定和某一政府维持外交关系,是一种默示承认。一些家在实践遵循了埃斯特拉达原则。1977年美说最几年,美的实践是,在政府变更的情形下,不强调并避免使用承认,而所关切的是我们是否愿意与新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1252002年4月委内瑞拉发生政变,墨西哥就此发表声明墨西哥在不放弃对委内瑞拉人民的人道主义或团结的情况下,并严格依照埃斯特拉达原则的准确和唯一含义将避免承认或不承认委内瑞拉新政府,并将仅限于同该政府保持外交关系126。
3承认投票支持新家加入一政府间际组织
如一会员支持新家加入联合即构成对新家的承认。英外交大臣在回答马其顿是否得到承认问题时强调我们已经承认。联合王支持该申请加入联合,这表明联合王承认该申请为一个家。127西班牙在答复关于对马其顿的承认问题时说西班牙已经承认了前的马其顿和;西班牙在1993年4月8日投票赞成接纳这个新家成为联合正式成员时已经这么做了。128瑞典于1992年5月22日宣布,已经投票赞成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成为联合成员。根据瑞典的惯例,这意味着瑞典承认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和。129
二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
1.法律上承认与事实上承认的含义与区别
阿库斯特说‘法律上的承认’的真正意思是承认一个法律上的政府;‘法律上的’或‘事实上的’这个词所修饰的是政府,而不是承认行为。130奥本海第9版指出‘法律上’或‘事实上’这些词语是形容被承认的家或政府而不是形容承认的行为本身的。131
如何区分事实上的政府与法律上的政府?阿库斯特认为,既不能根据发生政府变更的那个家的法律区别法律上的政府和事实上的政府,也不能拿际法作为区分的标准,法律上的政府也不比事实上的政府更合法。法律上的政府和事实上的政府之间的区别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他们实行有效控制的程度。132
英外交大臣于1951年3月21日说按照际法,承认新政权为事实上的政府的条件是,该新政权对该大部分领土实际上实行行效控制,而且这种控制看起可能继续下去。承认新政权为一法律上的政府的条件是,新政权不仅须有效控制该大部分领土,而且须在实际上稳固地确立起。换言之,事实上的承认是较为临时的,并用于不稳定的局势。133
阿库斯特的上述观点反映的是英在政府承认方面的实践。在际实践,既存家给予新政府以事实上承认,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各基于不尽相同的考虑而作出事实上承认或法律上承认。
最早采用事实承认这一方式,是在19世纪初各独立时期。美在承认这些新家时,考虑到与西班牙葡萄牙的关系,第一步先给予事实承认,然后再给予法律承认。
苏俄政府虽然在一切外观上已经巩固和有效地建立起,但是在它建立以后很多年,许多家还只给予事实上承认,理由是,在他们看,苏俄政府在某些问题上,例如关于对没收的外人财的补偿和对前政府所负财政义的承认等问题上是不愿履行它的际义的。134
对于以色列建,美在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宣布建当天给予事实承认,后于1949年1月31日给予法律承认。没有直接给予法律上的承认出于两方面的考虑第一,避免过分刺激阿拉伯家;阿拉伯家强烈反对以色列建的;第二,考虑到以色列能否长期存在。第一次战争爆发时,英就看好阿拉伯家,认为双方力量相差悬殊,阿拉伯家必然胜利,因此英支持阿拉伯家并向他们提供武器。到1949年1月底,在第一次战争以色列取得决定性胜利,美决定给予法律上的承认。
法律上承认与事实上承认,这两种承认行为的性质是不同的。法律上和事实上承认二者之间区别的实质是,法律上承认是最完全的一种承认,而事实上承认是在临时基础上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后给予的程度上较的承认135。法律上承认是正式的完全的无保留的承认,能生全面的法律效果,而事实上承认是非正式的不完全的有限的承认,只能生有限的效果。
法律上的承认将生全面的法律效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两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2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
3承认被承认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
4承认被承认取得在承认法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家财的司法豁免权。
事实上承认效果不如法律上承认的效果广泛,但也生一定的效果。主要有
1承认被承认的内立法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
2被承认的家在承认法享有司法豁免权;
3双方可以建立经济贸易关系,缔结通商协定或其他非政治协定;
4接受被承认的领事和商代表等。
根据际实践,无论是法律上的承认还是事实上的承认都具有溯及的效果。就是说,对新家或新政府的承认,其效力可以追溯到新家或新政府成立之时,因此,对新家或新政府成立之时所作用的法律行为,应承认为有效。
2.法律上承认的表现形式
在宣布法律上承认的外交文件,有的表述为法律上承认,如1950年1月14日瑞典政府承认新的电文瑞典政府法律上承认人民政府为政府136。
有的表述为承认为法律上的政府,1924年2月1日英政府在承认政府的照会写道我政府承认苏联为过去属于前俄罗斯帝而目前在苏联管辖之下的领土的法律上的政府。137
有的没有加上法律的字样,也是指法律上的承认。我在承认新独立的亚非家时,都是给予法律上承认,但一般不加法律的字样。如1960年,外长关于承认多哥的电文华人民和政府已经决定承认多哥和;承认马里的电文华人民和政府已经决定承认马里联邦;承认索马里兰的电文华人民和政府已经决定承认索马里兰;承认刚果的电文华人民和政府已经决定承认刚果138。
注释
1林灿铃浅析个人在际法上的地位,载当代法学1999年第2期。
2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6465页。
3端木正主编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8页。
4[苏]克利缅科等程晓霞等译际法辞典,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71页。
5[苏]伊格纳钦科奥斯塔频科主编求是等译际法,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102页。
6古祖雪等际法学专论,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页。
7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68页。
8[英]蒂莫西·希利尔著曲波译原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
9[日]松井芳郎等著辛崇阳译际法,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页。
10[美]汉斯·凯尔森著王铁崖译际法原理,出版社1989年版,第80页。
11[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二分册,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页。
12李浩培李浩培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7页。
13邵津主编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14王铁崖主编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页;端木正主编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15王铁崖主编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页。
16[英]蒂莫西·希利尔著曲波译际公法原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1页。
17[英]伊·布朗利著曾令良等译际公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9页。
18黄炳坤主编当代际法,广角镜出版有限公司1988年版,第133页。
19陈致著际法案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20[美]路易斯·亨金著吴玉章等译权利的时代,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21[加]约翰·汉弗莱著庞森等译际人权法,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45页。
22际法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摘要19972002,第208页。
23顾婷拉格朗案的际法解读,载华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24[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际法概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84页。
25[韩]柳炳华著朴哲等译际法上卷,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01页。
26梅璈编梅汝璈法学文集,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42页。
27同上,第342344页。
28SRES827。
29SRES955。
30陈独秀说家,载陈独秀著作选第1卷,上海1993年版,第5557页。
31尹哲从际实践看家需要具备的条件,载时代法学2006年第5期。
32hupncws.xinhuanct.comwodd20050530contcnt30.htm。
33[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上卷第二分册,商印书馆1972年版,第1页。
34刘民张德民海洋领域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及其对当代的影响,载海洋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35ARESS62191。
36[英]蒂莫西·希利尔著曲波译际公法原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3页。
37[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38J.M.Ruda,Recognition of States and Governmentsin M.Bedjaouied.Intemational LawAchievements and ProspectsDordrecht,Boston,London,1991,p.449。
39蒋相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代部分上册,商印书馆1964年版,第348350页。
40张浩论当代非洲政局的演变及其发展趋势,载教学2000年第10期。
41曾令良主编际法学,人民法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42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114页。
43ACN.4542第64段。
44ARES45193。
45联合新闻部编联合手册第九版,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1年版,第13页。
46[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3页。
47[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
48饶戈著际组织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8页。
49
50UN Doc.A46915。
51SRES757。
52SRES777。
53ARES471。
54余民才论联合会员资格的继承,载法学1996年第5期。
55A4760S。
56
57
58[英]J.G.斯塔克著赵维田译际法导论,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117118页。
59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121页。
60[英]劳特派特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上卷第一分册,商印书馆1971年版,第103页。
61[美]汉斯·凯尔森著王铁崖译际法原理,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27228页。
62白桂梅著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页。
63[苏]克利缅科等程晓霞等译际法辞典,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22页。
64邵津主编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页。
65[英]蒂莫西·希利尔著曲波译际公法原理,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3页。
66[苏]伊格纳钦科奥斯塔频科主编求是等译际法,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117页。
67[日]寺一山本草二主编朱奇武等译际法基础,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07页。
68[英]J.G.斯塔克著赵维田译际法导论,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118119页。
69[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际法概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369页。
70[德]英戈·冯·闵希著林荣远莫晓慧译际法教程,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第82页。
71姜皇池著际法与台湾历史考察与法律评估,学林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72阎学通著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20页。
73楼庆红‘家承认’的性质和作用试析‘家承认’的‘构成说’与‘宜告说’载际关系学学报1996年第4期。
74范宏云从际法的承认理论与台湾是的一部分,载江汉论坛2003年第6期。
75[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际法概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8页。
76[瑞典]克里斯特.约森外交承认的旧模式和新趋势,载外交评论2006年第3期。
77[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8页。
78白桂梅著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页。
79[英]詹宁斯瓦茨修汀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97页。
80SRES217。
81ARES316。
82SRES402。
83SRES541。
84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124页。
85[美]汉斯·凯尔森著王铁崖译际法原理,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227228页。
86梁西著际组织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
87A5810第290段。
88ACN.4542第42段。
89[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90[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
91同上。
92北京政法学际法教研室编际公法参考资料选编上册,第41页。
93同上,第42页。
94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127页。
95白桂梅著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5页。
96[日]寺一山本草二主编朱奇武等译际法基础,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22页。
97[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
98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145页。
99[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页。
100同上,第210页。
101日本际法学会编际法辞典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266页。
102鲠生著际法上册,商印书馆1976年版,第127页。
103A46231。
104SRES9401994。
105SPV.3413。
106SPV.3413。
107SPV.3413。
108SPV.3413。
109SPV.3413。
110SPV.3413。
111SPV.3413。
112SPV.3413。
113SPV.3413。
114ARES467。
115海外版2006年6月15日第4版。
116王绳祖编际关系史资料选编上册第一分册,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2页。
117际条约集19171923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109112页。
118同上,第301305页。
119际条约集16481871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370页。
120际条约集18721916世界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434649页。
121[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6页。
122,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290页。
123[韩]柳炳华著朴哲等译际法上卷,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42页。
124[英]伊·布朗利著曾令良等译际公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04页。
125[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209页。
126ACN.4542第70段。
127ACN.4542第51段。
128ACN.4542第65段。
129ACN.4542第66段。
130[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际法概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3页。
131[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09页。
132[英]阿库斯特著朱奇武等译现代际法概论,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4页。
133同上。
134[英]詹宁斯瓦茨修订王铁崖等译奥本海际法第一卷第一分册,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0页。
135同上,第109页。
136北京政法学际法教研室编际公法参考资料选编上册,第42页。
137际条约集19241933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3页。
138华人民和对外关系文件集1960,世界知识出版社1962年版,第137174176178页。